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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南宁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2024-11-02 08:00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南宁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南宁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南宁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现将《2012年南宁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012年南宁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八部委发文《关于同意北京市等21个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复函》(发改办高技〔2011〕2753号)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国家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主要工作的预通知》(桂发改高技〔2011〕1749号)要求,结合我市创建工作的情况,现将2012年南宁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如下:

一、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具体分工

(一)市发展改革委年度任务:负责牵头组织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督促各责任部门落实工作方案;整理编制《南宁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简报》;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出台《南宁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二)市商务局年度任务:制定详细的政策法规建设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进度表,明确政策制度创新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为创新性政策制度的出台准备先期调研等活动,研究出台《南宁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南宁市电子交易管理办法》等产业政策,并逐步落实;开展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前期工作,牵头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中物流仓储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扶持本土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规模化发展;鼓励面向东盟开展业务的企业逐步开展网上贸易;推动电子商务社会普及程度的提高;培育一批具备综合配送能力的骨干物流企业发发库商务信息网,开展建设南宁市公共物流信息平台的各项前期工作,培育连通东盟等地的区域国际物流配套能力;配合市北部湾办推进南宁“国际无水港”建设;指导网上交易平台的建设;推动传统农产品市场交易模式向电子商务模式转型;启动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向电子化转型工程;推动电子商务占南宁市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超过20%,网上交易成为中国与东盟贸易主要渠道之一;合理划分电子商务聚集区的功能分工,强化集聚效应;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扶持政策并监督落实,使得在相关政策支持下,电子商务中小企业的发展充满活力,电子商务大型企业发展势头强劲;开展研究提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通关管理规定》、《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商检管理办法》、《电子商务区域合作纠纷处理指导意见》等系列政策建议的前期工作。

(三)市财政局年度任务: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出台《南宁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重点扶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设立专项扶持资金。

(四)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年度任务:推动电子支付的普及应用,支持在线支付平台的建设和发展;负责促进电子支付手段的广泛应用,不断创新发展各种支付手段。

(五)市国税局、地税局年度任务:学习了解收集其他地区

(省、市)电子商务的税收管理经验,逐步完善我市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探索规范我市电子商务税收管理的办法。

(六)南宁海关年度任务:规范电子商务通关管理南宁电子商务计划,积极改善电子商务通关条件,配合市商务局针对目前困扰区域间电子商务发展的通关等相关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并探索政策创新,配合市商务局开展研究提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通关管理规定》等系列政策建议的前期工作。

(七)市质监局年度任务:负责加强辖区内涉及电子商务活动的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

(八)市工信委年度任务:配合市商务局开展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前期工作;配合市商务局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中物流仓储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

(九)市人社局年度任务:制定周密的人才引进与培养计划,特别是注重面向东盟和面对农村专业市场的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落实相关的人才引进政策。

(十)市统计局年度任务:建立南宁市电子商务统计体系。

(十一)市投资促进局年度任务:引导各类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南宁市电子商务投资;依托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打造总部基地建设和研发基地。

(十二)市北部湾办年度任务:牵头推进南宁“国际无水港”建设。

(十三)市城乡数字化办年度任务:大力推动全市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村等落后地区的信息化水平;引导社会对于安全认证体系的认知,支持技术改革;配合市商务局出台《南宁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落实市区家庭与政企用户实现光缆覆盖率达到90%以上;依托信息化大楼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大幅提升我市数据服务与响应能力;逐步普及无线城市宽带网络在城区的应用,并逐步开展移动电子商务服务。

(十四)市信用办年度任务:开展建立南宁电子商务信用联合征信体系的工作,整合全社会信用信息资源;研究出台《南宁市电子商务网站诚信服务管理办法》;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开放的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服务逐步丰富和深化。

(十五)市委宣传部年度任务:开展公益性的电子商务宣传工作南宁电子商务计划,提升全社会认知度,构建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和坚实的基础。

二、市发改委牵头,各部门配合编制《南宁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简报》

以上涉及的政府各部门要在2012年2月3日前将创建工作年度计划报送市发改委,并按照工作计划细化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加大力度推动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重点项目的积极开展,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对相应的经验做认真总结。在全年的3月、6月、9月和12月的20日前,各部门要

及时向市发改委报送该季度重点工程和项目的进展情况,反映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市发改委将根据各部门在创建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及时召开部门协调会加以协商解决。同时,市发改委也将根据各部门每季度的报送材料,整理编制成《南宁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简报》,以便向上级部门汇报创建工作的总体情况、项目进展和实际成效。

各部门最迟要在2012年12月10日前向市发改委报送年度创建工作总结和下一年的工作计划,以便市发改委统筹安排下一年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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