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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 | 2021年顺义区促进电子商务暨五类进口商品指定口岸业务发展项目的申报指
2024-03-01 07:03  

指南 | 2021年顺义区促进电子商务暨五类进口商品指定口岸业务发展项目的申报指

为了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和引导作用,促进顺义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根据《顺义区促进电子商务暨五类进口商品指定口岸业务发展办法》(顺政发〔2019〕7 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征集2021年顺义区促进电子商务暨五类进口商品指定口岸业务发展项目。

一、总体要求

2021年,顺义区促进电子商务暨五类进口商品指定口岸业务发展专项资金围绕落实北京市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和“两区”建设的战略部署,主要支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跨境电子商务、社区(农村)线上线下融合电商平台、国家五类进口商品指定口岸业务等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重点项目,支持区内优秀电子商务企业、天竺综保区国家五类进口商品指定口岸业务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 投资支出明细表,引进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入区集聚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申报主体适用本办法:本区范围内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从事电子商务行业的社会团体组织;在顺义区登记注册、纳税且经营满一年的电子商务企业;在天竺综合保税区经营国家五类进口商品指定口岸业务的企业。

(二)申请单位需在符合条件之日起1 年内,向区商务局提出资金申请。原则上每个企业择优申报一个项目,且项目进度和投资已完成80%以上。

(三)获得奖励的申报单位,自奖励资金到账之日起5年内迁出我区的指南 | 2021年顺义区促进电子商务暨五类进口商品指定口岸业务发展项目的申报指,须全额退还所享受的奖励资金。

(四)申报单位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未被纳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及开放北京信用监管系统中不良信用记录名单。

(五)申报项目应在计划期内完成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 投资支出明细表,并能够按申报计划实施。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含申报表、项目信息表、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项目已发生费用明细表(附件1);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

(三)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3);

(四)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5);

(五)项目单位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六)申报项目单位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七)项目已投入资金的记账凭证、发票、付款凭证、合同等复印件;

(八)新注册或迁入的电子商务企业购置或租赁楼宇需要提供购置或租赁协议等复印件;

(九)基建类项目需提供相关建设手续;

(十)五类口岸业务项目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十一)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农产品、农副产品(含粮油产品)的项目,农产品、农副产品产地需为顺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二)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及其他要求

(一)申报程序。符合《顺义区促进电子商务暨五类进口商品指定口岸业务发展办法》及本通知支持范围的电子商务企业,由项目主体单位按要求向属地政府或经济功能区进行申报,初审合格汇总后报送至区商务局规划建设科。项目申报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封面及骑缝)1688库移动站,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发至区商务局邮箱。

(二)申报时限。为方便企业进行项目申报,2021年征集工作不设时限要求,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全年申报。

(三)申请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单位,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 号)进行查处。

(四)区商务局、财政局、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对本年度申报通知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王单

地 址: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政务服务中心北楼5011室

附件1.项目申报书

附件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件3.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附件4.《顺义区促进电子商务暨五类进口商品指定口岸业务发展办法》

附件5.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属地上报)

下载附件内容

北京市顺义区商务局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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