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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商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直播电商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2024-01-26 10:03  

青岛市商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直播电商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青岛市商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直播电商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保税港区商务局,高新区经发部,有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直播电商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商务局

2020年5月12日

青岛市直播电商发展行动方案

(2020-2022年)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部署,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 (国办发〔2019〕42号),推动流通创新发展青岛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商业繁荣,激发消费潜力,抢抓新一轮内容经济机遇青岛电子商务发展,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引领,充分发挥我市在家电、服装、美妆、食品及农产品等贸易和制造业优势,鼓励引导行业商协会等社会组织推动我市电商直播的发展,培育一批直播机构、MCN机构,孵化一批网红品牌,培养一批网红带货达人,营造浓厚的直播电商发展氛围,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快速发展,实现新旧动能转换。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推进实施直播电商工程—“五个一”工程。即:构建一批直播电商产业集聚区、扶持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头部直播机构、培育10家有影响力的MCN机构、孵化100个网红品牌、培训1000名带货达人,将青岛打造成中国北方直播电商领先城市。

三、主要任务

(一)打造直播电商产业集群。

1. 培育一批直播电商基地。在各大产业带推动内容制造、视频技术、直播场景等“一站式”直播基础设施建设青岛市商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直播电商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吸引和集聚国内优质直播电商平台、直播机构、MCN机构、直播电商经纪公司、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入驻,形成行业集群效应,打造“直播网红打卡基地”。发动直播电商企业积极申报直播基地,培育一批特色突出、示范性强的直播基地,推动直播电商产业快速发展。

2. 做大做强直播电商主体。积极引进一批头部网红、头部直播电商机构、MCN机构在我市集聚发展。大力培育我市直播电商企业,做大业务规模,丰富网红资源,提高网红服务能力和运营能力,鼓励优质直播电商企业成为各大直播电商平台官方认证的MCN机构,带动壮大我市直播电商市场主体。

(二)推动直播电商应用。

3. 推动直播电商赋能专业批发市场。利用直播电商能够有效压缩中间环节、重塑交易方式、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的特质,推动直播电商赋能专业批发市场转型升级。对接我市主要直播电商流量平台,启动专业市场直播电商全平台、全产业链的战略合作,探索尝试多层次、全方位深度融合模式,打造产业链品牌IP化,实现线上线下商贸的全面繁荣。

4. 鼓励直播电商促进传统商贸领域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直播电商全天候带货特点,引导商场最大限度利用品牌货和线下店两大资源,开拓“线下打烊、线上开播”新运营模式。坚持与专业市场货源错位竞争,鼓励商场传统品牌参与电商直播,用直播带动销量。利用现有大型商场场地资源,推动直播基地进驻大型商场,组织商圈电商直播节,培育一批网红品牌1688批发网,推动我市传统商贸业转型升级。

5. 探索多元化直播电商应用场景。积极引导住宿、餐饮、旅游、汽车、教育等企业开展直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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