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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南充物流园加油站南充现代物流园物流大道三段
2024-01-03 17:02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南充物流园加油站南充现代物流园物流大道三段

南充物流园加油站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南充传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终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规划符合性、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项目名称南充物流园加油站项目建设单位南充传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沈健康联系人通讯地址高坪区现代物流园物流大道三段联系电话*********96邮政编码637000建设地点高坪区现代物流园物流大道三段立项审批部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文号川经信运行函[2016]773号建设性质新建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F5264机动车燃料零售占地面积(亩)10.2458绿化面积(m总投资(万元)4000环保投资(万元)64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6%预期投产日期2017项目由来及建设意义为完善中国石油在南充地区的零售网络布局,发挥中国石油的整体优势,提高零售市场占有率,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中国石油四川南充销售分公司在充分考虑南充地区经济发展态势及能源需求后,决定与南充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和南充现代物流园投资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建南充传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并投资建设南充物流园加油加气站项目,该项目位于南充市高坪区现代物流园物流大道三段,占地面积10.2458亩,总投资4000万元南充物流大道,于2015月11日竞拍得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为加油站工程,预留二期LNG工程用地,本次仅对一期加油站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016年10月1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川经信运行函[2016]773号文件确认南充物流大道,同意该加油站项目的建设;201624日,南充市高坪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以高经信科函[2016]50号文件同意该加油站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把好环境保护的第一道关口,保护和改善环境,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都必须防止其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凡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项目、活动及政策)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33号令),项目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单位受业主南充传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对该加油站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委托后,及时派专业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勘察,并收集了相关资料,按照环评技术导则规范要求,对该项目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加油站,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定)》(国家发改委2013年第21号令),属于允许类项目。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项目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3.1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南充现代物流园物流大道三段,处于物流大道和中源大道的十字交叉口,交通便利,车流量较大,能兼顾项目所在区域内和过境车辆的加油需求,经营位置良好。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1。2016月22日发发库Sitemaps,南充市城乡规划与测绘地理信息局以地字第南规市政[2016]04号文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6月16日,高坪区人民政府以南高国用(2016)第00053号文确认了项目用地。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项目所在地的城市发展规划。3.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3.2.1环境相容性分析根据现场勘查和项目平面布置图分析可知,本项目选址于南充现代物流园物流大道三段,东侧和南侧紧邻南充传化公路港,西侧是物流大道,西北侧为规划建设用地,北侧为南充物流园区保税物流园(建设中)和东北侧南鑫钢材城。本项目外环境关系情况详见附图2。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学校、医院、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外环境关系简单。项目所在地电力、交通便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南充物流园加油站南充现代物流园物流大道三段,建站条件良好。因此,本项目与外环境相容性较好,无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3.2.2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的符合性分析本次评价根据项目外环境关系和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中对二级加油站的各项要求,从项目的选址、总平面布置以及工艺设备与站外构建筑的防火间距等方面分析其合理性。

(1)本项目选址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规定4“站址选址”的符合性分析1-1本项目选址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对比表(GB50156-2012)规定4站址选址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4.0.1加油加气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本项目选址于南充市高坪区现代物流园物流大道三段,交通便利,符合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要求。符合4.02在城市建成区不宜建一级加油站、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站。在城市中心区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本项目为二级加油站。符合4.0.3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加气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但不宜选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附本项目靠近物流大道三段,但不位于城市干道交叉路口。符合4.08加油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汽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表4.0.4的规定;加油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柴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表4.0.5的规定。满足要求,具体详见表1-2,1-3。符合4.013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加油加气站的加油加气作业区。

架空通信线路不应跨越加气站的加气作业区。本项目站场内无跨越的电力线路。符合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中“4站址选择”的各项要求。(2)本项目汽油设备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规定的符合性分析1-2本项目的汽油设备(二级加油站)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m)本项目站内汽油设备埋地油罐(有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机(有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通气管管口(有卸油和加油油 气回收系统) 重要公共建筑物 标准 35 35 35 本项目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 标准 12.5 12.5 12.5 本项目 距东侧南充传 距南侧南充传化公 距北侧南鑫钢 化公路港建筑物>50 路港建筑物>25 材城>80 是否满足要求 满足 满足 满足 民用建筑保 护类别 一类保护物 标准 11 11 11 本项目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二类保护物 标准 8.5 8.5 8.5 本项目 距东侧南充传 化公路港建筑 物>50 距南侧南充传化公 路港建筑物>25 距北侧南鑫钢 材城>80 三类保护物 标准 本项目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是否满足要求 满足 满足 满足 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 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标准 12.5 12.5 12.5 本项目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是否满足要求 满足 满足 满足 丙、丁、戊类物品生产厂房、 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 容积不大于50m 乙类液体储罐标准 10.5 10.5 10.5 本项目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是否满足要求 满足 满足 满足 室外变配电站 标准 12.5 12.5 12.5 本项目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铁路 标准 15.5 15.5 15.5 本项目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城市 道路 快速路、主干路 标准 5.5 本项目距西侧物流大 道>20 距北侧中源大道东 段>20 不涉及 是否满足要求 满足 满足 满足 次干路、支路 标准 本项目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架空通信线和通信发射塔 标准 本项目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架空电力 线路 无绝缘层 标准 6.5 6.5 6.5 本项目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是否满足要求 满足 满足 满足 有绝缘层 标准 本项目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是否满足要求 满足 满足 满足 注:1、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A以上的室外变、 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 的室外降压变电站。

其他规格的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 应按丙类物品生产厂房确定;2、表中道路系指机动车道路。油罐、加油机和油罐通气管管口与郊区公路 的安全间距应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应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三级和四级 公路应按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3、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包括铁路、地铁和二级及以上公路的隧道出入口)尚不应小于50m;4、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面向加油站一侧的墙为无门窗洞口 的实体墙时,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该民用建筑物的距离,不应低于本表规定的安全间距的70%, 并不得小于6m。 另外:重要公共建筑物——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办公楼;设计使用人数或座位数超过1500 育馆、会堂、影剧院、娱乐场所、车站、证券交易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室内场所。民用建筑一类保护物——县级党政机关办公楼;设计使用人数或座位数超过 800 人(座)的体育馆、会堂、会议中心、电影 院、剧场、室内娱乐场所、车站和客运站等公共室内场所;总建筑面积超过 10000 的办公楼、写字楼 等办公建筑;总建筑面积超过 10000 的居住建筑。民用建筑二类保护物——体育馆、会堂、电影院、 剧场、室内娱乐场所、车站、客运站、体育场、露天游泳场和其他露天娱乐场所等室内外公众聚会场所; 总建筑面积超过 5000 的办公楼、写字楼等办公建筑;总建筑面积超过 5000 的居住建筑。民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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