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
传票是人民法院统一制作,向案件当事人送达的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到指定法庭参加案件审理的通知文件。
传票上通常会显示案由,开庭的时间,开庭的地点,审判法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并且会加盖签发法院的公章。
与传票一起送达的通常还有原告的起诉状,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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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票通过什么方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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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或者书记员会电话通知当事人到法院亲自领取传票。在电话中,法院会告知其单位、姓名、联系方式,以及涉及案件的基本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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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通过中国邮政EMS“法院诉讼文书专递”邮寄送达当事人。在邮寄单上会显示法院名称、法官姓名、联系方式以及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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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或者法官助理、书记员会到当事人住址上门送达,送达时会着法院制服并出示证件,要求当事人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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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收到电话通知,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或者其他个人信息的,都是骗子,因为送达传票是不需要这些信息的,就算法官想知道,也可以通过法院内部系统查询,根本不需要问你。
收到传票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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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最好是签收。不要觉得拒绝签收或者玩失踪法院就没办法,案件不会因为你不签收就不开庭,最迟公告60天后照样开庭,而你如果缺席的话,将会导致非常不利的后果,甚至法院认为必须到庭的话,经过两次送达会拘传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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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传票后,要亲自去法院,联系审判法官,拿到对方的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了解清楚对方想干什么,以及对方都准备了什么,以便开庭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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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送达的时候只有传票,别忘了问法院要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权利义务告知书等,了解清楚自己的权利,以及行使权利的期限。√最后就是针对案件做准备了,如果觉得有必要的话,可以咨询一下律师,毕经一般人只是从事实上做判断,而律师在法律程序以及法律关系分析上更具有专业性。
注意:签收时不要填写虚假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