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买房产权的归属,具体情形则分为这几种:
婚后买房(夫妻领结婚证以后的买房行为)
夫或妻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出钱方)名下。——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后转化为房屋,是出资方(出钱方)的个人房产(财产)。如果出资方(出钱方)持续个人还贷款(房贷,月供),是出资方(出钱方)房产(财产)。如果出资方(出钱方)支付首付款,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款(房产月供),房款未偿还部分是共同债务,房屋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夫妻共同财产。
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夫妻全款买下,登记的不动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孩子)。——如果将该房屋赠与未成年孩子,那么则认定为未成年孩子的财产。如果不是,房屋将作为夫妻共同房产(财产)o。
因为买房对于大多数家庭而言都是一件大事,可能需要借助“6个钱包”。所以有父母,家庭的出资(出钱),主要是父母。父母出资所对应的房屋(财产)所属关系按照上述婚前婚后的情况对号入座即可。
根据最新《民法典》的规定,房地产(财产)可作为夫妻(婚后)一方所有为下列情形: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其中一方所有的房地产(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父母子女的名下,认定为个人房产(财产)。
离婚:协议离婚(完成离婚登记,离婚证生效)和诉讼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个人购买房产归个人所有。如有新(同居),再婚,则参考上述情况o。
温馨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