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记者夏晶 通讯员杨博 实习生崔雨欣)近日,在武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民江师傅填写完经济困难状况承诺书后,工作人员当场受理了其因离婚纠纷申请的申请,无需像以前那样要先开经济困难证明才能办理。
今年,武汉市司法局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列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局领导班子实事项目之一。据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之前群众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供经济困难证明,该证明需要申请人先到所在社区开具,然后到所在街道盖章,需要群众跑两趟。现在只需实事求是签订承诺书,法援律师就会提供法律服务。
截至今年5月份,武汉市市区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经受理填写《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承诺书》的法援案件1794起,为困难群众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2299万元。其中,求助群众不仅在一审阶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二审也可以去武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据了解,武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经开始试行“市区法援窗口通办”,即市区法援窗口互相代为初审,符合法援条件案件可通过线上流转申请材料,审查指派后,援助律师与受援人线下对接。
6月8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受理辛奶奶二审法律援助时,工作人员周斌主动通过内部系统,将老人去年在江岸提交的一审申请法律援助材料全部调取到位,当天通过审核,当天出具法律援助受理书,当天指派好两名法援律师。
“这次申请法律援助没跑一脚路!”11日下午,虽然伤病还没完全恢复,但73岁的辛奶奶依然在门口等着公法中心的工作人员上门对接服务。2点钟,周斌和同事白学智以及法援律师许娟和李晶将法律援助受理书送到她手中,并现场为她写好诉讼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