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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专业大学排名,民商法专业最好的10所学校
2022-10-31 22:16  

1、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是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中国政法大学的骨干学院。长期以来,我院坚持“学术立院、人才强院、特色兴院、依法治院”,经过全院师生不懈努力,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传承等方面取得了突出贡献。进入新世纪的法学院,以“法治天下、学问古今”为院训,以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目标为导向,全面规划和开展各项中心工作,力争将法学院建成“高品质、创新型、开放性”的一流法学院。

2、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99年6月26日,其前身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北京大学法律学科发轫于1904年,在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自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大学法学院取得了飞速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等方面,始终走在全国法学院校的前列。

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许多蜚声中外的知名学者、跨世纪的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和新世纪人才,拥有经济法学、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四个国家重点学科,同时,作为国家法学一级重点学科,法学院在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学、知识产权法学等所有学科都有很强的教学和科研实力、凭借梯队合理的最好的法学师资团队,北大法学院在教学和科研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创建世界一流法学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创立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成为引领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1998年,人大法学院在全国高校系统中第一个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并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朝阳大学创办于1912年,当时被誉为“中国最优秀之法律院校”,在中国近代法学教育史上享有“北朝阳,南东吴”、“无朝(阳)不成院(法院)”的美誉。

60多年来,人大法学院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并为法学事业的振兴和繁荣做出了重大贡献。在教育部2004、2009及2012年三次正式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排名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全国法学学科中均排名第一,并开始跻身于世界一流法学院行列。

4、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法学学科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到1908年创办的湖北法政学堂。1911年辛亥革命后改为湖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1926年武昌中山大学成立,1928年改组成立国立武汉大学,法学院都是其中的重要院系。当时先后云集燕树棠、王世杰、皮宗石、周鲠生、梅汝璈等一大批著名法学家,办学声誉影响海内外。1979年恢复法律系,1986年成立法学院后,先后有著名法学家韩德培教授、著名刑法学家马克昌教授、知名民商法专家马俊驹教授、知名国际法专家余劲松教授、曾令良教授出任系主任和院长,现任院长是知名国际法专家肖永平教授。经过三十多年的恢复重建与发展,法学院已成为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一方重镇。

5、西南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是西南政法大学师资力量最雄厚、 科研教学成果最丰硕、 学生层次最为完备的学院级单位。现任院长为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唐力教授。 法学院现有教职工 68名,其中教授 15人,副教授 23人,博士生导师 8 人,硕士生导师 32人,获得博士学位的 14人,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 14 人。 不论是教师中教授的人数、博士生、硕士生导师的人数,教师中已经获得博士学位的人数均位居全校各院系之首。

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起源于1952年9月成立的中原大学政法学院。1953年4月,以中原大学政法学院为基础,合并中山大学、广西大学、湖南大学的政法系科,成立中南政法学院1958年10月,中南政法学院与中南财经学院、中南政法干校、武汉大学法律系合并成立湖北大学,组成湖北大学的法律系;至1977年演变为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1984年12月,以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为基础,中南政法学院正式恢复。2000年5月,中南财经大学、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并以原中南政法学院的主体和原中南财大法律系组成法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政大学法学院是老牌“五院四系”之一,是我国法学教育、研究的顶尖学府之一,是政法和财经深度交融的典型代表。

7、华东政法大学

法律学院是学校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二级学院,1952年6月建校设系,2003年5月改系建院,现设有10个教研室和25个科研机构,6个法学二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拥有民商法、刑事法律2个法学本科专业方向,6个法学硕士专业,以及本硕贯通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西部政法干警班、校内辅修法学,涵盖法学全日制本科生、双学位、专升本、研究生和留学生,在院本科生46个班级1924人、留学生26人、政法班86人,研究生21个班级771人,辅修专业3个年级1148人。

学院是上海市最早的一批“法学教育高地”,是我校第一个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单位,我校唯一承担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任务的学院,也是我校法学二级学科门类最多、人才培养类型最全、在读学生规模最大的二级学院。

8、吉林大学

吉林大学(前身为东北人民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始自1948年。改革开放以来,吉林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1988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吉林大学法律系改建为吉林大学法学院。经过60多年的发展和奋斗,吉林大学法学院已经成为我国法学教育的重镇和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是我国著名的法学院之一。

9、厦门大学

厦门大学是我国较早开办高等法学教育的院校之一。1926年6月,厦门大学设立了法科,下设法律学、政治学、经济学三系。1930年2月学校改科为院,法科改为法学院。尔后经历数次院系调整,目前的法学院是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组建而成。

厦门大学法学院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法学院大楼占地10000多平方米,基建面积8235平方米。不仅拥有独立的办公楼和教学楼,而且建设有标准化的案例教学讨论室和多媒体教室以及教师工作室。厦门大学图书馆拥有丰富的法学图书资料,并引进开发了若干种重要的中西文电子期刊数据库。1998年,学校还专门设立了厦门大学图书馆法学分馆,该分馆目前已被批准为联合国资料托存图书馆。

10、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法学院(原国际经济法系)成立于1984年。法学专业(原国际经济法专业)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之一。2002年我校国际法学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学科。2003年9月被教育部批准设立国际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全国最早设置国际经济法专业的院校之一。历经30年的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目前已经成为学科体系设置相对完整、国际法专业特色鲜明、学术和教学水平比肩一流的知名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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