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取失业待遇条件进一步简化:不得要求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金;不得增加失业人员义务;不得附加和捆绑培训等其他条件;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等,即简化经办手续,方便失业人员领取待遇。
2、领取失业待遇政策进一步扩面: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继续领取失业保险待遇至法定退休年龄;对领取失业金期满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不符合失业金申领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请不高于每月1000元、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对非因本人意愿失业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含失业补助金)和低保待遇的下岗失业人员,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2000元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
3、同时强调失业保险政策虽然覆盖面扩大了,但具有临时性、特殊性,是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对失业人员所带来影响的一项政策强化措施,有一定的时效性。另外各地经济条件不同,失业保险待遇以及失业补助金标准存在地区差异性,但政策是大同小异的。